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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珍(1942年日伪在洪山屠杀1800人,16年后岳阳公安跋山涉水全国大追凶)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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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日伪在洪山屠杀1800人,16年后岳阳公安跋山涉水全国大追凶

1958年开展基层肃反运动,岳阳县委成立以县长张月桂为组长的5人领导小组,苗富林、张大尧是五人小组的主要成员。

肃反运动中发现了13年来悬而未决的“洪山大血案”的重大线索,群众揭发了一批与血案有关的日伪人员。为此,县委决定成立“洪山惨案”专案小组。

专案组人员在散发着樟脑味的档案里查找线索,仔细查阅了1000多万字的敌伪档案,走访了众多群众和知情者,终于掌握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案件越挖越深,情况复杂,任务繁重,6名专干人手已严重不够,在检察院工作的赵英才也被抽到了专案小组。开始,他在办公室负责案件材料收集整理。

针对此案案发时间长、牵涉范围广、外逃罪犯多等情况,专案组提出了“先扫外围,后攻堡垒,由近及远,逐步收网”的16字工作方针。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立即付诸实施,很快就开展内查外调的具体工作。

当年直接参加 “洪山血案”的有日本宪兵队,伪保安一、二团,伪警察所和伪青年团宣传队等5个日伪组织所属的1200余人,其中属于需要清查的伪军和汉奸331人。这些人分别来自湘、鄂、川、黔、鲁、皖、沪等10个省、市。

331人中已有31人自然死亡,19人因其他罪恶被人民政府处决,需要清查的漏网罪犯为281人。

于是,专案组将工作班子兵分两路,一路将分布在岳阳、临湘两县的105名中小案犯集中审查,令其低头认罪,检举揭发,提供追捕主要罪犯的线索;另一路深入血案的现场,组织幸存者控诉日寇和汉奸的暴行,收集漏网案犯的罪证。

时不我待,追捕小分队如离弦之箭,奔向大江南北。赵英才也参加了对日伪汉奸的追逃工作。他和另一名专干袁炳坤的任务是追捕日伪保安团大队长祝青海。

祝在岳阳曾霸占玩弄的一名妇女说,她知道祝是安徽宿县城关人,但无法提供更多更具体的情况。赵英才两人到安徽后,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找到了祝的家里,祝唯一的亲人七八十岁的母亲和邻居都说,祝在日本投降后没有回过家,直到49年才从南京来过一封信,但无地址。

赵英才和同事便直奔南京市公安局,想从户籍档案中发现线索。管理人员告诉他们说:姓祝的南京市有八万多户,一户只有一张小卡片,要找到祝青海可谓大海捞针。

两人下定决心,一张一张地认真反复细查,从上午到下午,才把八万多张卡片查完。功夫不负有心人,赵、袁二人硬是找到了他。可是卡片的记录说祝青海已经不在南京,49年南京一解放就迁到上海闸北区去了,迁入地址虽有,可九年多过去,情况的变化谁知道有多大?

上海人口有一千多万,是第一大城市。茫茫上海,闸北区在哪里?俗话说“男子出门口是路”。依靠当地公安机关,依靠人民群众,两人在闸北区找到了祝青海曾经居住过的房子,但已是人去楼空。

邻居说:祝单身一人在这里以做小菜生意为生,没住多久又搬走了,去哪里不知道。为了获得更多信息,两人又到附近的菜市场访问老菜贩。有两位老人说:确有这么个人在这里做过小菜生意,此人与我们很少交谈,没什么交往,还说祝在这里生过病,没多久就没再来贩菜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病死了。

赵、袁二人分析:祝青海这么怕“解放”,“不回家”,与当地人不交谈,不来往,充分反映了一个畏罪潜逃者的心里特点。据同案犯交代,祝在“洪山惨案”中欠下了180多条人命的血债,罪大恶极,可以说解放后他是在贫困和极端恐惧中生活。祝青海到底去了哪里?是死是活?线索完全中断了,终究还是没能找到这个坏东西。

虽然赵英才小队收获不大,但总体来说追捕的结果相当不错。

各路追捕小队他们跋山涉水,历尽艰险,凭一身智勇,靠当地政府和人民的全力支持,共追捕罪犯166名,仅剩10名罪犯待追待捕。1958年底,专案工作进入尾声,耗时5个多月的专案工作开始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专案组告诫参战人员,这10名罪犯之所以逍遥法外,是因为他们更狡猾、更凶顽、更难对付,务必发扬追穷寇、“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追到天尽头,也要全部缉拿归案。

追捕小分队马不停蹄,乘胜追击,一个个凶手落入法网。1959年7月初,已逃匿上海改名换姓的最后一名凶手顾正洪,也被戴上了手铐。

1959年下半年,经审查决定,岳阳县检察院对97名案犯向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时,组织上决定调赵英才到岳阳县法院工作,他先后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任审判员。“洪山血案”起诉到法院之后,院长可能考虑他对案情了解有基础,便决定由他担负该案的审判责任。

1960年5月9日,审理终结,查明“洪山血案”是岳阳沦陷时期日寇指使汉奸、特务疯狂屠杀我无辜群众的大惨案:

1942年驻岳阳日寇旅团司令池田以清剿国民党游击队为名,与汉奸头子李瑞珍、张世杰等(均已伏法)共同策划,纠集日伪军及保安团、密缉队、警察所等武装力量1200余人,于同年9月9日分别由日伪军官兵及在押犯鲁士云、高剑英、周启明等率领四路人马包围洪山、罗坳一带地区进行了7天三光(杀光、烧光、抢光)大扫荡。

这些汉奸刽子手伙同伪军用枪杀、机枪扫射、刀刺、狗咬、火烧、活埋、淋开水、挖眼、割鼻耳等极为残忍的手段对我和平居民进行血腥大屠杀。这些鬼子汉奸不仅杀人手段残忍,其奸污妇女手段亦禽兽不如。

在酷刑下受难至死的群众达1800余人,全家被杀绝的有72户。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他们烧毁房屋2186间,抢走、杀死耕牛995头、生猪4402头,抢走其他财物折值币(旧币)82万4千余元。总之,凡是经过大扫荡的地方,无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断壁残垣、瓦砾成堆,天昏地暗,悲惨万分。

抗战胜利后,这些出卖祖国,残害人民血债累累的汉奸罪犯,不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被国民党反动政府网罗进去充当其反革命的爪牙,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其他沾满人民鲜血的汉奸则隐瞒身份和罪行潜逃全国各地,长期逍遥法外。

直到开始肃反运动,我公安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协助下,经过艰巨复杂的调查研究工作,才将全案查清,罪犯一一捉拿归案。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以及历史从宽、现行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精神,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成员免予刑事处分,以及入监后因病已死的主犯周启明、董玉贵等未列入判决外,4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3名),判处无期徒刑3名,判处10至15年徒刑15名,判处10年以下徒刑3名,判处管制3年的9名。

1960年7月,13名死刑犯被全部押赴罗坳宣判执行,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追捕“洪山血案”的漏网凶手的胜利,演奏了一曲高亢的人民公安不愧为“人民卫士”的颂歌。90年代初,潇湘电影制片厂以追捕“洪山血案”漏网凶手为题材,拍摄上映了影片《血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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