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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童(未签合同,退课要扣10%的手续费?)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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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女士来电反映,去年7月给孩子报了心童婴幼学苑的早教课。此后该幼教机构易址,因距家远等原因不能去上课,找幼教机构要求退费,但对方处理方案让人难以接受。

◆质疑:退早教课要扣10%手续费?

王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她在位于风尚米兰的心童婴幼学苑,给1岁多的女儿报了4节早教课,每节优惠价69元。此后该幼教机构推出15800元上168节课的优惠活动,如购买4节早教课抵扣2000元。因王女士之前已给孩子买了4节课,所以能抵扣2000元,共交了13800元。当时,该幼教机构出具了收据,上面盖了“活动课时不转不退”的章。

交费后王女士带女儿去该幼教机构上了一次课。此后因疫情影响,该幼教机构没营业。

今年6月,该幼教机构搬到了黄河南路。她带孩子到新址上过一次课,但此后她考虑从八里屯到黄河南路上课路途较远不方便等,打算不在该幼教机构上课了,于是向对方提出退费。

“实际上,我分别交了276元和13800元,共上了6节课,我理解只需要按原价扣除这6次课时费,但幼教机构表示,一是可以将剩下的课时转让出去,二是等到明年2月份再退费,理由是刚开业需要有资金周转。”

王女士不同意。此后,双方有过多次协商,幼教机构又表示,按照合同条款,王女士属于违约,要扣除10%的手续费及6次课时费,按照每次课168元计算。

王女士说,该幼教机构从未与她签订合同,只是给了一张收据。现在又说按照合同条款要扣除手续费,合同都没见过,更没有签字,扣除10%的手续费有何依据?

王女士表示,因对幼教机构提出的退费方案质疑,双方对此协商未果,甚至由泉山区消保委进行了调解。其间,王女士的小姑子与幼教机构负责人发生了争执。

◆幼教机构:消费者违约,退课要扣手续费

在幼教机构,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合同,记者看到,其中关于退课的条款是扣除甲方报课总金的10%服务手续费,按照原价扣除所上课程金额(消耗24节以内的按168元一节扣除),据此共扣除2714元,退款10666元。但该合同上并没有王女士的签字,只有该幼教机构的公章。

记者与心童婴幼学苑的执行院长郝女士取得联系。郝女士表示,王女士的确给孩子报了该幼教机构的早教课,交费时告知活动课时不转不退。当时该幼教机构在风尚米兰和黄河南路有两处经营场所,因疫情等原因风尚米兰的经营场所没开门,后因房租到期,便在黄河南路的那家继续营业。王女士的孩子来上课次数少,所以没有及时与她签订书面合同。王女士提出退费,属于违约,按照合同约定需扣除10%的手续费和课时费,经与王女士母亲商谈,幼教机构同意让步,扣除5%的手续费加上6次课时费,每次课时费按照100元计算。但前提是,王女士的小姑子需当面赔礼道歉。

◆律师:没签字的合同条款无效

江苏彭邦律师事务所蒋春林主任认为,幼教机构在别处开门营业,也是违约的一种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消费者支付了费用,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没有签订合同,合同的相关条款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消费者没有约束力。按照合同法等条款,消费者可以与幼教机构解除合同,无需支付所谓的手续费,只需扣除实际发生的课时费,课时费标准可以协商。至于当面赔礼道歉是退款的前提条件,与退费是两个法律关系,幼教机构可以报警或者提起诉讼,不应该与退费绑定。

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见习记者 尹思源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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