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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白一个告(“我抓野鸟又不是吃……”检察官一个细节戳穿嫌疑人谎言)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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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让2020年春节的假期延长了很多。2月10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廖江涛回到岗位,开始新一年的工作。

令廖江涛没有想到的是,上班之后,他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居然是一起非法猎捕案件。2月12日上午10时,廖江涛依法传唤已办理取保候审的南平市延平区居民郑怀林到检察院接受讯问。

“我抓野鸟又不是吃……”检察官一个细节戳穿嫌疑人谎言

郑怀林在讯问材料上签名。

2019年11月13日晚上8点,郑怀林打电话给他的一个好哥们甘全刚,约他和自己作伴,第二天一起去捕鸟。第二天早晨6点多,俩人带着捕鸟工具前往延平郊区的夏道镇安济村一小溪边。郑怀林一口气安插了10个捕鸟套,1个电媒(会发出鸟叫声的电子诱捕装置)等待鸟类自投罗网。

3个小时之后,一只水鸟进入捕鸟套被捕,郑怀林随即把该鸟装入笼中,准备回家。然而,就在这时,接到村民举报的森林公安赶到现场,将郑怀林当场抓获,并收缴其猎捕工具。经鉴定,被非法猎捕的白胸苦恶鸟为秧鸡科,属福建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我知道抓野生动物要审批,但是这种普通的鸟到处都是,我没想到这种鸟也受到保护,我只是喜欢鸟,抓了养在笼子里把玩,我又不是要吃。”郑怀林说。

郑怀林非法捕获的这只白胸苦恶鸟俗称水鸡,是闽北地区常见的一种鸟类,常年在稻田的田埂上或者水塘边流连,长得虽然算不上好看,但野生鸟类的特点鲜明:全身大致是暗石板灰色,小腿细长,体格也比较大,大约有3斤重。很明显,这样规模的鸟类,是不适合关在笼子里饲养把玩的。

“普通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延政文(2017)191号文,南平市延平区政府发布了野生动物禁猎期及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自2017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7日延平区全境禁猎,电子诱捕装置和网捕禁止使用。本次作案,你使用禁猎工具,在禁猎区禁猎期实施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就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抓的不是水鸡,而是濒危野生动物,那你就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你的罪行更严重。”廖江涛严肃地批驳郑怀林。

“我抓野鸟又不是吃……”检察官一个细节戳穿嫌疑人谎言

郑怀林在非法狩猎地指认作案现场。

2月14日,廖江涛和同事一起完成了此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郑怀林提起公诉,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将择期开庭审判。

廖江涛告诉记者,被郑怀林非法捕捉的白胸苦恶鸟已交给南平市九峰山动物园管理处放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此案的完结:“当前,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还是非常淡薄的,认为捕只鸟、抓只小动物吃了不算事。政府、执法机关、动物保护组织等各方面的力量,有必要做更多的工作,时刻警醒民众,拒绝野味,保护野生动物。”(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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